2025年9月26日下午,我所2025年第17期“我分享 我提升”业务学习会在602会议室召开,在所律师参会,由奇主任主讲2025年新修订《仲裁法》相关内容。
奇主任首先点明新《仲裁法》的关键时间节点:该法于2025年9月12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将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。她提到,此次修订是《仲裁法》自1995年施行以来首次重大调整,从2021年发布征求意见稿,到2024年历经一审、二审,前后耗时四年,条文公布后迅速成为业界关注焦点。
随后,聚焦新法八大核心亮点展开解读,包括明确线上仲裁的条件与效力、扩大仲裁协议成立方式、界定仲裁协议独立性范围、规定仲裁员披露义务、拓展仲裁庭调查取证方式、在涉外仲裁中引入“仲裁地”概念、扩大临时仲裁适用范围,以及完善程序衔接与裁决审查标准等内容。
奇主任同时客观分析:新法将以往司法解释、实践案例中的成熟做法纳入立法,有效解决了现行法律滞后问题;但部分条款未完全采用国际通行规则,体现了立法立足我国实际的考量。结合内蒙古涉外经贸、能源化工等领域业务特点,她建议律师提前掌握新规要点,为后续服务做好准备。
参会人员就实务疑问交流讨论,本次会议为全所准确适用新《仲裁法》、提升仲裁业务服务能力提供了切实指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