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正普法
【枢正普法】律师解答
发布时间:2023-04-07


学生

提问

最近有个初三的小朋友咨询我,其就读的学校强行要求所有学生留齐耳短发,如果头发的长度不符合学校的要求就会强行将其头发剪去,问这种要求合法吗?小朋友问的问题比较典型,也反映了青年人法制意识的提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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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

解答

答:学校的这种规定是违法的 。根据《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:自然人享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等权利。学生的头发属于其身体的一部分,而公民的身体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,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对公民的身体权进行侵害。由此可见,学校强令学生剪去其头发的行为系侵犯学生身体权的行为。
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: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,造成严重后果的,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,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故,如果学校强制学生剪发的要求造成学生严重精神损害的,可以要求学校停止侵害,赔偿精神抚慰金!

 

 

 

律师

提醒

      现实生活中,经常听到学生因为学校强制全体女生剪掉自己长发的抱怨。想要提醒广大学生注意的是,身体权是法律赋予您的合法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者剥夺。发生类似情形时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,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自己却因此可能受到巨大精神损害的,可以向教育局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。

 

 

本文作者:内蒙古枢正律师事务所律师符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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